关于开展2017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及实施情况考核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9-26浏览次数:88

各位导师、青年教师:

     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,促进青年教师全面成长成才,根据《济宁医学院关于青年教师培养实行导师制的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,学校将开展2017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及考核要求

    (一)2017年以来新进教师导师配备

    按照要求,各二级学院对2017年以来新进教师(包括2017年前入职但未配备导师的青年教师)进行导师配备,实施导师与青年教师双向选择。导师为青年教师制定系统的培养计划,发挥传、帮、带的作用,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。

    (二)上一轮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考核

   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,对本学院的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进行全面考核,形成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总结报告:主要包括组织检查情况、对导师及青年教师的综合考评意见、青年教师培养所采取的措施、取得的成效、存在的问题和加强导师制的建议等。

    学院做好青年教师及导师的管理、考核工作。青年教师导师制的考核工作由学院全面负责,如考核不合格,学院及青年教师导师要分析原因,做出延长指导期限等处理。

    二、报送材料

    (一)新进教师青年教师导师制材料

    1.青年教师下载并填写《济宁医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书》(附件1,一式4份),青年教师本人、指导教师、学院、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各执一份;

    2.学院对本部门情况进行汇总,并填写《济宁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汇总表》,纸质版(一式2份),二级学院、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各执一份,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杨森OA。

    (二)上一轮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考核材料

     1.导师提交材料:

    (1)青年教师培养方案。

    (2)培养工作报告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①坚持德育为先,以身作则,为青年教师树立良好的榜样,在师德师风、学术道德方面对青年教师积极引导;②对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的指导包括每学期的听课与讲评情况、传授教学技艺与方法、指导教案书写和制作课件等;③对青年教师科研工作的指导情况;④对青年教师的师德修养、业务能力与培养成效做综合评价与鉴定,评定是否达到培养目标,是否能承担某些课程的主讲任务,是否需要延长培养期限;⑤对青年教师的后续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。

    (3)济宁医学院青年教师培养登记表。

    (4)济宁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导师考核登记表(附件3)。

    2.被指导教师提交材料

    (1)济宁医学院被指导教师听课记录。

    (2)思想业务总结报告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①师德师风、职业修养的提高;②开展教学、科研工作总体情况,取得的成果、奖励等;③工作中尚存在哪些问题与不足,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及思路。

    (3)济宁医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期考核登记表(附件4)。

    3.院部总结报告。

    (三)将上述材料分类汇总后集中报送高等教育研究中心,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。

截止时间:2017年10月3日

报送地点:1120 综合科办公室

    请认真组织,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青年教师导师制落实及考核工作。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将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,学校将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导师津贴,考核不合格,将取消指导教师资格和相应的教学工作量补助。

 

附件:

1. 济宁医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书

2. 济宁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汇总表

3.济宁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导师考核登记表

4.济宁医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期考核登记表